著作权质权登记
2021-11-02
著作权质权登记是著作权质权生效的法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因此,著作权质押合同只有登记后才能生效,质权才得以设立,债权人才对折价、拍卖、变卖质押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担保主债权种类:指质权标的所担保的债权。主债权种类包括因借贷关系、买卖关系、租赁以及其他关系而产生的债权。
➤出质著作权种类:指可以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财产权的种类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出质著作权范围:是指对出质著作权财产权限定的地域范围和使用形式。
➤质权担保范围:质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质权担保期限: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的质权标的被质权人直接或间接占有的期限。
➤债务人:著作权质权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主债权中承担特定给付义务的人。如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侵权之债中的侵权人等。
➤第三人:著作权质权合同中的第三人指的是主合同、主债权以外的人,向债权人为债务人能履行特定债务的能力进行担保的人。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在线填写并打印盖章的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主合同及著作权出质合同;
➤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
➤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作品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有效期为两个月,自结果出具日期起算)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经过价值评估、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或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价值评估报告;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著作权出质期间,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著作权的基本信息、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担保的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人持变更协议、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质权担保的范围;
➤质权担保的期限;
➤质权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