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国知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2021-11-03

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进一步调整完善资助和奖励等政策,全面取消对专利申请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清理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01
通知概况

 

通知要点

2021年6月底前要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十四五”期间,各地方要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

 

三个不得:

不得设置专利申请量的约束性考核评价指标;

不得以行政命令或者行政指导等方式向地方、企业和代理机构等摊派专利申请量指标;

不得相互攀比专利申请(包括 《专利合作条约》(PCT) 途径专利申请)数量。

一经发现以上行为,视情取消国家知识产权运营项目申报资格、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示范城市等各类称号和优惠政策等。

 

六种非正常专利申请: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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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处置措施:

➤对申请人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补缴已经减缴的费用。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予以通报。

➤在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该类申请数量。

➤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

➤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对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资助或者奖励。涉及骗取资助奖励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对代理该类申请、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的专利代理机构,根据认定情况,依法加大查办力度。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对从事和涉及该类申请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采取行业自律措施。

 

02
凯鸣解读

 

目前市场确实钻专利财政资助空子的行为存在。专利政策原本的出发点是为了资助、保护创新研发成果的人,而部分专利申请已演变成资助非正常专利申请,甚至是资助骗补专利申请

 

 

此份通知表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当前存在一些地方对专利高质量发展要求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力、盲目追求数量指标的现象重拳出击的决心。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促进专利由“数量为王”转化为“质量为先”从“蓝天行动”到专利资助逐步取消,种种努力皆是为了保护创新,鼓励创新企业成长

 

 

政策影响:

行业层面:

有利于知识产权行业的健康发展,让知识产权服务回归本质,让所有知识产权需求是为创新而保护,而不是为补贴而申请;

➤真正高质量的专利会越来越多,专利价值也会越来越高,推动专利市场化

机构层面:
➤促进代理机构、代理人资质硬实力优化、提升;
➤随着伪需求降低,专利代理机构优胜劣汰,自我更迭,无资质的知识产权公司生存会越来越艰难
企业层面:
➤资助的取消会一定程度筛除掉了一些企业的伪需求;
➤各类通过知识产权操作盈利的空壳公司会被市场淘汰。

 

凯鸣建议:
1.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综合考虑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的情况,注意避免被定性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2.未来的市场是需专业系统的知识产权服务,要注意分辨市场上专利代理机构的优劣,寻找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申请将会事半功倍,以免造成巨大的时间和财务浪费;
3.申请人如果符合享受费用减缴的条件,可以办理相关的费用减缴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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