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鸣视点 | 美国出台《2020年商标现代化法案》将会带来哪些新改变?
2021-11-03
2020年12月27日,美国《Trademark Modernization Act of 2020》(译为:《2020年商标现代化法案》)正式签署成为法律。
此次商标现代化法案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改善和加强美国商标注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该修正案针对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异议和注销程序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新程序。同时,针对商标侵权诉讼,该修正案从程序上降低了品牌方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获得禁令救济的难度。综合法案全文来看,主要有以下要点:
允许第三方提交抗议函:在商标申请阶段,第三方可提交抗议函,函件中需列明理由并提供初步证据。官方自收到抗议函日起两个月内,应当作出决定是否将反对意见及相关证据纳入商标申请记录。
设定更为灵活的商标驳回复审时间:根据《现代法案》,美国专利商标局有权对申请人设定灵活的驳回复审期限,复审期限最短60天,最长为6个月。若复审期限未达到6个月的,则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至最长6个月。
新增两项可单方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程序:
①注册商标单方清理程序: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任何人可在提供初步合理调查证据等基础上,以注册商标未实际使用为由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在部分/全部商品或服务上的注册。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亦可依职权发起注册商标的单方清理程序。
②注册商标单方重审程序:商标注册满五年之内,任何人可在提供初步合理调查证据等基础上,以该注册商标未在“有关日期(Relevant Date)”之前实际使用为由提起重审申请。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亦可依职权发起注册商标单方重审程序。
新增商标撤销程序的起诉理由:申请人可基于商标所有权人从未将商标用于商业用途为理由,提起撤销程序,但必须在商标注册后的三年内提起。
解析: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以“使用在先”、“引起混淆”、“缺乏显著性”为理由提起撤销程序。可以预见,今后将会有大量案件会以从未将商标用于商业用途为理由提起撤销程序。这进一步提醒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美国商标法将商标投入商业中使用。
恢复/确认不可弥补的损害的规定:在商标民事程序中,原告主张临时限制令或禁令的,若其可以证明实质胜诉可能性,则可推定其遭受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也就是说,维权人在法律程序中无需主动证明其遭受的损害,而是直接被推定有损害产生,这对维权人在联邦法院获得有利判决是有帮助的。
1.此次法案优化了许多条例,采取了一定的改革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所有者,进而保护消费者。
2.对于跨境卖家来说,它是一把“双刃剑”:
①益处:合规的商标所有人将会得到新规则与程序的保护,相较在美国商标审理和上诉委员会提起注销程序,新程序将耗时更少、成本更低。
②挑战:如果其注册的商标并没有在美国实际使用过,一旦商标所有人被提起删除或重新审查程序,商标所有权人将不得不耗费大量财力与精力去答复。对于企业来说,在商标先行的同时更要合理规划商标布局,避免提前注册大量未使用的商标而面临撤销风险,及时做好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因为基于虚假信息的商标注册恐今后更难成功。
3.从根本上说,这次法案的出台这项政策进一步表明商标局对于打击虚假商标申请、维护商标注册的诚信和真实性的决心。这也代表着美国知识产权的合规化、严格化趋势。在此也提醒各跨境卖家,一定要严格遵守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要求,认真谨慎的对待每一件申请,切勿投机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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