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
2021-11-01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申请商标注销者,应当主动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商标持有人申请注销,另一种则是商标局主动注销,两种类型都会发生法律效力。
➤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根据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将该注册商标登记注册事项从《商标注册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序。
➤注册商标经申请注销是商标注册人主动放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注册商标部分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返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申请人通过网上系统自行提交商标注销电子申请。
➤申请人可在通过商标局指定地点办理商标注销申请。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以我国为例,商标过期后半年宽展期内可挽回。《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注销后一年内不可注册。《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但是原注册人重新提出该商标注册申请的,不适用于商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原注册人相比其他商标申请者多了自宽展期到期后至注销之日起一年内的这段时间,只要把握好这段时间抓紧将商标申请下来还是没太大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