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
2021-11-01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783.7万件。由于商标涉及企业品牌的创建,现代企业普遍较为重视商标申请,因此在重要的商标被驳回时,倾向于申请复审。
商标驳回的原因一般可以归结为两大类,通常称作商标驳回的绝对事由和商标驳回的相对事由:
➤商标驳回绝对事由是指指注册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中禁止注册的情形,或者注册商标申请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性条件,商标局因此而做出的驳回。如自身含有通用性、或存在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原因。
➤商标驳回相对事由是指商标授权获权过程中对相对理由的审查和适用是最常见、最普遍的,包括在先权利、近似认定等方面的内容。另外新商标法还引入了善意概念“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全部驳回:商标驳回通知书;引证商标。如果不做复审,商标将被无效;
➤部分驳回:商标驳回通知书;引证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如果不做复审,证书依然会下发,但是注册证书上的商标项目只有初审核准的项目,而没有被驳回的项目。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收到驳回通知书后,需要分析被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是否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并评估驳回复审的通过率,综合所有因素做决定。
➤准备驳回复审的材料:如驳回复审申请书、驳回复审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委托书、申请人主体简介、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其他证据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驳回复审材料。
审查员在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存在主观性,其主观分析、判断能力不同,可能造成审查结果的截然不同。申请商标只是被主观的认为与印证商标相似,没有根本性的违反《商标法》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禁令条款,此情形下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较高。商标局审查注册时一般会相对机械地适用审查标准,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理更加考虑市场实际情况,因此,可能通过充分的理由阐述以及提供针对性证据来争取商标专用权,这也是商标设定驳回复审程序的原因所在。